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3月8日《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艺术学科从原1997年版学科目录中,从属于文学门类的一级学科调整成为学科门类;与之相应,“音乐学”(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学等)从原来的二级学科调整为一级学科,名称调整为“音乐与舞蹈学”。2011年以后的招生工作参照新版《学科目录》进行。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中相关的学位证书填写要求,学位证书中授予学位名称和相关学科名称根据国家颁布的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特此说明。
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办、研究生部
2014年6月5日
参看: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详见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22_zcwj/201104/xxgk_118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