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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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央院音乐学院 发布日期:2023-12-14 16:10:38 更新日期:2025-03-23 22:26:1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beat365官方网站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法》(音党发[2022]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2023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年度及人员范围

1.考核年度从本次考核起调整为自然年度考核,本次考核年度为: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

2.考核人员范围:全校中层干部。

二、考核的基本内容

考核以中层干部所在岗位应该履行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坚持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突出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情况的考核,把完成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开展定点帮扶、涵养良好政治生态等工作情况纳入考核。

1.德。全面考核领导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核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重点了解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尊崇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等情况。考核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坚守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2.能。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情况;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过程中的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组织领导能力等情况。包括工作思路、政策水平、组织管理、统筹谋划、沟通协调、团结协作、促进发展、推动落实等内容。

3.勤。全面考核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其勤勉敬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紧抓快办,锐意进取、主动作为,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等情况。把完成学校工作要点所列任务、科学管理、服务水平、团结协作、参加学校组织的重要会议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实际成效列为重要考核内容。

4.绩。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坚持正确政绩观,坚持岗位建功,努力完成日常工作,积极承担各项工作任务,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情况和实际成效。严格考核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注重工作创新和工作实绩。

5.廉。全面考核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秉公用权,树立良好作风,反对“四风”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等情况。

三、考核的基本形式

1.撰写总结。中层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认真撰写述职报告(书面报告不做字数要求,个人述职时间不超8分钟)。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全年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客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的思路和举措,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坚守意识形态阵地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作为报告的重要内容。

2.个人述职。为提高考核工作效率,由组织部统一安排各单位述职时段,参加述职测评人员范围为: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本单位全体在职教职工。本单位教职工范围:在本次考核年度内(2022.09-2023.12)在本单位工作的教职工(含在编、校签、劳务派遣)。

3.民主测评。主要由校领导测评、中层干部互评、本单位教职工测评三部分组成。校领导测评占30%,中层干部互评占30%,本单位教职工测评占40%,测评票在本单位述职结束后投入票箱,由组织部负责统计民主测评结果。纪检监察处级干部实行单独考核,民主测评由校领导评价、纪委委员及总支纪检委员测评、本单位教职工测评三部分组成。测评权重为:校领导测评占40%、纪委委员及总支纪检委员测评占30%,本单位教职工测评占30%。

4.确定考核结果。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由校党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测评得分情况和干部全年的实际工作表现等讨论确定,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全体中层干部的30%。

四、考核时间

现场述职会议拟定于1月4-5日在教学楼701厅召开,会期1天半,具体时间及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的相关要求

1.中层干部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对照考核内容,结合履职情况,突出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准确客观总结本学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2.要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作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3.考核工作是准确评价中层干部的主要方法,参与考核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认真负责,严守纪律,按照规定程序高质量地完成考核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4.个人述职报告电子版请于12月29日前发送至ccomzuzhibu@163.com,联系电话:66415669,66425659。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