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23年度北京高校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通知》(京教函〔2023〕18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高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现开展北京高校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将2023年相关推荐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正式在编在岗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个人品德优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熟悉研究生教育管理业务,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密切联系、热心服务导师和研究生。
(三)坚持立德树人,育人实效突出。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研究和探索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规律,在推动人才培养改革中成效比较突出。
(四)从事高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三年(含)以上。
三、推荐名额
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职能的相关部门(含各教学系部)可推荐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报送时间
2023年3月20日上午11点前将人选姓名报送至人事处,逾期视为放弃。
人事处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