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硕士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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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官方网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beat365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08-03-07 00:00:00 更新日期:2023-09-04 20:12:36
 
(2007年7月4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
 
  为保证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及公正性,遵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选聘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几点原则意见》,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beat365官方网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选聘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基本原则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培养硕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应有利于我院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为国家培养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选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坚持高标准,选聘程序要做到规范合理。
  二、硕士生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音乐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工作经验,基本掌握本学科的前沿信息及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治学态度严谨,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每年保证有六个月以上的时间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并指导硕士生;
  3、须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5、申请人应已完整培养过两届本专业本科生。
  三、硕士生导师应达到的专业成绩要求
  1、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学方向:
  1) 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论著1部;
  2) 近三年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论著1部;
  3)不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者所发表论文中,应有1篇在规格和水平方面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
  2、作曲方向:
  1) 近三年来应有1部大型作品及1部中小型作品问世;
  2)近三年来应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论著1部;
  3)不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应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的规格和水平应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
  3、作曲技术理论方向:
  1) 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论著)3篇或论著1部;
  2) 近三年来应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3) 如有独立创作的大、中型作品问世,其论文可以减少1篇;
  4)不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者所发表论文中,应有1篇在规格和水平方面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
  4、视唱练耳方向
  1)近五年在国家级教育(音乐)类出版社出版不同类别教程、教材3册;
  2)近三年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论著1部;
  3)不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者所发表论文中,应有1篇在规格和水平方面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
  5、提琴制作、艺术嗓音医学方向:
  1) 近三年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论著1部;
  2) 不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者所发表论文中,应有1篇在规格和水平方面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
  6、指挥方向:
  1)近三年来每年至少应独立指挥5场音乐会;
  2)近三年来应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论著1篇;
  3)不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应发表2篇,其中1篇的规格和水平应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
  7、器乐、声乐表演方向:
  1)申请人应在申请前一年内举行1场专为申请指导硕士生资格的个人音乐会(即专项音乐会),音乐会时间 不少于1个小时。音乐会由系务委员会指定专家人选构成专家评议组,其中外院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1/3;
  2)近三年来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研究性论文或论著不少于1篇;
  3)不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应发表2篇,其中1篇的规格和水平应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
  四、选聘硕士生导师的申报须知与审批程序
  1、申请人申报须知
  1)申请人应具备上述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达到专业成绩要求;
  2)申请人于12月第一周,向申请研究方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beat365官方网站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本人撰写的论文、论著、作品,每项一式两份;
  3)表演专业申请人要提前通报所在系,在申请前一年内举行“专项音乐会”
  4)申请人尚未完全具备基本条件或未完全达到专业成绩要求而希望破格申报的,应在提交申请材料中有破格理由的书面说明。
  2、审批程序
  1)系务委员会接到申请人材料后,须聘请两名专家(可聘院外专家)对申请者所提交的作品、论文(论著)进行审阅、评议并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
  2)系务委员会根据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要求,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填于《申请表》中“系初审意见一栏”;
  3)对于尚未完全具备和达到以上基本条件和专业成绩要求,但专业水平特别突出、学术贡献特别大的申请者,经系务委员会讨论同意,可破格推荐予以申报。系务委员会须在《破格推荐意见书》中充分说明破格推荐的理由;
  4)各系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于12月第三周送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艺术硕士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办公楼407室)。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a、《beat365官方网站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b、《专家审阅意见书》
  c、申请人的论文、论著、作品
  d、《专项音乐会审听意见书》(表演专业用)
  e、《破格推荐意见书》(破格申请用)
  f、申请新增专业方向,须填写《beat365官方网站新增专业方向申请表》
  (注:所有表格可以从学院网站“艺术硕士与学位管理办公室”网页下载)
  5)学位办公室于12月第四周汇总各类表格、申请材料,制作全体申报者硬件指标的汇总表,提供会议参考;
  6)组织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根据申请人的材料、系初审意见,对申请人的专业水平及指导硕士生的能力,进行全面评议,并就申请人是否具有指导硕士生的资格做出决议;
  7)新增导师名单作为会议纪要内容公布于学院行政办公网,并以纸质文件发至各相关部门。
  五、其他
  1、已经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如拟增加或转换指导方向,也需按上述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批。
  2、一般情况下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隔年进行一次。
  3、本细则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beat365官方网站学位评定委员会
                        2007年7月第三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