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关于设立“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的通知》(京组通〔2007〕80号)要求,市委组织部将于2024年春节前将组织发放2024年度第一批“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现将高校系统补助申报及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长期”指在学校工作两年(含)以上。
二、补助标准
每名生活困难党员一次性补助10000元。
三、申报推荐名额
每所高校可向市教工委推荐1-2名生活困难党员申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实际,可向学校党委推荐1-2名生活困难党员进行申报。
四、工作安排
1.基层申报。请于11月23日(周四)17点前将《“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和《“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
2.审核程序。学校党委汇总审核后遴选1-2名生活困难党员,按程序上报市委教育工委进行审核。根据全市分配名额,市委教育工委初步确定上报人选,并将上报人选材料报送至“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名单。
3.发放补助资金。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一处以转账的形式向生活困难党员本人发放补助资金。
五、有关要求
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职责,是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北京市多年来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一贯做法。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补助申报推荐工作,同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进行把关,客观公正确定补助申报对象,确保帮扶资金用在最困难的党员身上,真正做到困有所助。
2.近两年来(2022年以来)曾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帮扶的党员,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沟通。
3.附件中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月收入情况”须如实填写,“家庭困难情况”中困难主体、困难原因、家庭月收入、看病及处理困难事件等开销情况要表述清楚。
联系人:常卓一 18618165017
附件:
1.“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汇总表
2.“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