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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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的通知

信息来源:beat365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23-11-27 09:57:50 更新日期:2023-11-27 10:23:1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的通知》和北京市实施新一轮“百千工程”相关部署要求,经研究,继续选派北京市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根据北京市教工委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名额分配和人选条件

(一)选派范围

按照补短板、扶弱村的选派要求,结合我市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建设和基层需求,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主要派驻到红色试点村、党组织软弱换散村、需巩固的“消薄”村、“百千工程”第一批乡村振兴提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20万元的乡村振兴薄弱村,以及受“23·7"极端强降雨灾害严重的村。教育系统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分布在门头沟、房山、平谷、密云4个区。

(二)名额分配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农工委工作要求,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共计选1030名,其中教育系统需选派61名,原则上每所高校各选派1名。

(三)人选条件

为统筹利用首都人才资源,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主要从部属高校、在京央企,以及北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和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第一书记应具备1年以上的党龄和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

二、时间安排

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于2023年10月下旬启动,11月中下旬报名,12月中下旬召开动员部署会,2024年1月正式驻村开展工作,2024年3月市、区组织分批分期培训,任期为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三、职责任务

按照中央和中组部的有关要求,第一书记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强村党组织。重点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推动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作为,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2.推进强村富民。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低增收成果,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推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3.提升治理水平。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治理合力;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为民办事服务。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经常嘘寒问暖,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书记要从派驻村实际出发,善于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聚焦发展农业、坚强班子、帮带干部、引育人才等,研究提出任期目标、年度计划和推进措施,报乡镇党委、政府和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做出公开承诺,认真抓好落实。找准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支持和帮助作用,与村“两委”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同时注意调动村“两委”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帮办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五、管理考核

1.第一书记全职脱产驻村工作,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等制度,防止村里和单位“两头跑、两不管”。第一书记工作经历视为干部基层工作经历和同职级一个岗位的任职经历。驻村期间,第一书记原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由派出单位发放;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村,不占村“两委”干部职数。第一书记工作任期一般为2年,确有需要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派出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2.驻村工作半年以上的,由所在区委组织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乡镇党委进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以适当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意见,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期满的任期考核,由派出单位会同第一书记所在区的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党委进行。考核过程中,注重对任期目标、年度计划、公开承诺事项的跟踪验收,突出帮扶实效,深入听取村干部、党员、群众意见,全面了解现实表现情况。不把参与村级一般性事务作为考核重点,不以打卡填表、工作留痕等评价工作,防止将村内所有工作都纳入驻村帮扶考核。任期届满,第一书记应对任职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送乡镇党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委和派出单位。

六、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选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地见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派出单位党组织要与第一书记任职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实行责任捆绑,党委负责同志每年到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市、区第一书记联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联络、指导、服务、宣传等作用,推动全市第一书记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强化保障支持。每年为每名第一书记提供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支持和帮助第一书记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由派驻区统筹解决。第一书记任职期间,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另行通知。定期安排第一书记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报销医疗费。所在区、乡镇提供必要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驻村期间人身安全。各区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党委要经常与第一书记谈心谈话,派出单位要加强联系,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心工作。

3.强化担当作为。以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岗位锻炼成长,接地气、转作风、增感情。通过驻村工作考察识别干部,对干出成绩、群众认可的优先重用,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胜任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调整处理。派出单位要做好第一书记期满返岗安排,对业绩突出、基层认可、群众口碑良好的第一书记,在提拔使用、评定职级等方面优先考虑。各级要注意总结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宣传表彰第一书记先进典型,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七、选派工作程序

1.选派方式。驻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按照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个人报名。请有意参加选派的人员填写《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提交至党委组织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

3.研究审定。组织部门将人选汇总后,综合考虑各方条件提出人选建议方案,最后提交学校党委研究审定。

联系人:齐雅娜,联系电话:13810315021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3日